双汇发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12年8月)
日期:2012-08-29 11:17
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包括其负责人的工作评价;
(五) 其他相关事宜。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
次,每季度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审计委员会委员提议召开。会议召开前七
天须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
一名委员(独立董事)主持。
第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
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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