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汇发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12年8月)
日期:2012-08-29 11:17
第二十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
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试行。
第二十二条 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执行;本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
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
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三条 本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二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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