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年底前要建成50家肉菜平价商店 提供多项政策优惠
日期:2012-08-30 09:28
委员会制定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技术规范(GBT19575-2004)》,经营面积不小于10000平方米,蔬菜区经营面积不低于市场总营业面积的80%。
  3.经营的平价商品主要为菜、肉、粮、油、禽、蛋以及水果等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品,并已实行产销对接,或由现代物流企业统一配送,或实行产、供、销一体化。
  4.经营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愿按照政府要求的品种和价格承担稳价惠民义务,并按规定向主管部门报告经营情况。
  5.平价商店的设立应符合布点的基本要求。
  6.所经营的平价农副产品符合质量安全标准。
  即日起符合平价商店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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