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向东:量刑过轻是食药造假屡禁不止的根本原因
日期:2015-03-13 10:55
产、销售假药、劣药、假冒伪劣食品者,即构成犯罪,公安机关有权对其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同时加大财产刑的处罚力度,并引入市场禁入制度,一旦违法者构成犯罪,则终生禁止其进入食品药品生产销售领域。
  吴向东还表示,财产刑的设定难以体现罪刑均衡以及资格刑的缺失也是造成食品药品违法犯罪事件不断出现的原因之一。他认为,罚金刑在刑罚处罚体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罚金的数额要与行为人的罪责刑相适应,惩罚性赔偿应当成为惩治犯罪的利器。此外,对于利用资格从事犯罪的个人或单位,适用资格刑,可以起到特殊预防的
3/5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8/05 0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