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修订应对企业加强“硬约束”
日期:2015-03-17 10:40
具体,难以落实,应在社会共治主体、平台、机制、方法、保障方面增加内容,使每个吃饭的人都能为食品安全出力。
  特别重要的是,在食品安全问题上一定要公开透明,尤其是需要各类媒体、舆论特别是互联网、微博、微信,更加开放、透明、规范。对舆论监督,多一些开放,少一些限制,多一些包容,少一些反感,多一些反应,少一些任性!这种舆论的微监督,是最直接、最快捷、最有效的民主监督。舍此,难有食品安全。
  对食品企业而言,在食品生产日益工业化的今天,企业已经成为食品安全的主体,承担着主体责任。修改稿对各类食品企业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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