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畜禽屠宰企业精细化监管机制
日期:2015-04-08 16:02
依照《动物防疫法》等相关规定,对屠宰企业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同步检疫检验情况进行监督,对检疫检验合格并取得瘦肉精等检测合格报告的进行综合判定,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并监督屠宰企业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在畜禽产品和内外包装上加施检疫标志。明晰了畜禽屠宰质量监管模式,有效的弥补了官方兽医人员数量的不足,促进了企业落实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责任。此外,省动物卫生监督所下发《关于种猪和晚阉猪屠宰检疫相关问题的函》,明确了种猪和晚阉猪屠宰、检疫和检验,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等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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