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4-13 09:38
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者吊销营业执照。
哈安大市场的7家肉铺,未经授权擅自打着哈肉联旗号,也被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如经查实,依据《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依法处罚,按非法所得处以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销售金额达5万以上者,移交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处理。截至目前,7家肉铺牌匾已统一更换成不带有哈肉联字样的牌匾。
哈市香坊区市场监管局局长韩钧表示,该区个别生肉商铺和生肉摊床未经大众肉联厂家许可,擅自打着肉联冷鲜肉旗号,经营其他屠宰厂家的生肉;有的经过哈肉联厂家授权,却经营其他厂家或部分购进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