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进口食品管理采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措施
日期:2015-04-16 10:18
  近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审议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时,一些常委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应采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措施,进一步加强进口食品管理。
  进出口检疫检验部门负总责
  杨震委员说,我们的食品来源有两大类,一类是国内生产的,另一类是国外进口的,后者量也非常大,有大米、大豆、奶粉等。修订草案第六章专章规定食品进出口,但从法律条文看还是有漏洞。
  修订草案规定,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对进出口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对来自国外的食品的生产过程,我们没有办法进行监督。杨震说,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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