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4-27 10:16
体现在最严的问责上,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监督管理部门可对生产经营者进行责任约谈。
立即评
食品安全没有最严只有更严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大如天。关于这个问题,从上至下都放过无数狠话。李克强总理曾在提及掺假羊肉和毒生姜时说:重拳方有效,重典才治乱,要让犯罪分子付出付不起的代价;国家食药监总局负责人更是表态要让食品安全领域谋财害命者倾家荡产、人头落地。
可以说,在食品安全问题上,监管部门的态度非常明确零容忍。但现实是,倾家荡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