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丹东三项制度保障畜产品安全
日期:2012-09-04 09:12
产、运输、收购进行不定期抽检监测;对出栏动物100%开展产地检疫,严厉打击逃避检疫行为。上半年各级畜牧兽医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6200余人次,检查各类监管对象4000余个次;完成兽药监测95批次,饲料监测102批次,畜产品兽药残留监测113批次,瘦肉精专项监测6830批次,生鲜乳监测5批次,未发现使用违禁物质行为。
  全市屠宰场(点)全部实行宰前6小时检疫申报制度,各种畜禽必须凭产地检疫证明入场屠宰,猪、牛、羊还须具有瘦肉精保证书方可入场屠宰,实行了屠宰检疫与 瘦肉精检测同步制度,即屠宰场(点)必须开展瘦肉精自我检测,检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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