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5-15 10:52
5月14日,新疆食药监局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布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试行)》),从6月1日起,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组织实施的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以下统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总体情况及所有批次检验结果,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公布。
了解到,该办法将从6月起开启试运行模式,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进行公布。
据新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风险监测与应急管理处副处长隆翊俊介绍,从6月1日起,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不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