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6月起公布食品安全抽检信息
日期:2015-05-15 10:52
包括被抽检食品标识的生产者名称、商标、地址,经营者名称、地址,被抽检食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或批号和所检等项目,还将包括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时间、涉及地区、采样总量、发现的主要问题及相应处置情况等总体情况。
  对于不合格产品,除公布上述内容外还要公布检验不合格项目及其检验实测值与标准值等具体情况。并针对不合格产品可能产生危害的解释说明,进行必要的消费提示或风险警示。
  对于纳入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的相关信息,原则上按季度公布。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0日前,公布上一季度已经核实或完成复检程序的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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