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5-15 10:52
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异议处理未完成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信息暂缓公布。
同时,专项工作、节令性食品等临时部署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也要及时公布。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做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布有关的舆情监测,对舆论关注热点和公众关切要积极回应,对舆论中存在的质疑、误解要主动说明,
《办法(试行)》中明确规定,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做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布有关的舆情监测,对舆论关注热点和公众关切要积极回应,对舆论中存在的质疑、误解需要主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