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1地市活禽划区经营时间表确定
日期:2015-05-19 09:10
禽批发市场(包括代宰点)、经规划设置的活禽零售市场要严格按照《活禽市场建设指南》(DB44/T1463-2014)以及动物防疫、屠宰、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定进行建设改造。
  《方案》强调,加强禽流感疫情源头防控。活禽零售市场要坚决落实一日一清洁消毒,一周一大扫除,一月一休市,当日活禽零存栏措施(以下简称1110措施)。
  对出现人感染禽流感病例或活禽经营市场外环境、活禽检测出禽流感病毒情况的,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规定,立即关闭相关活禽经营市场,并进行全面清洁消毒,经检测评估后方可重新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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