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5-21 09:25
冠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利用5月11日至12日两天的时间集中开展肉和肉制品抽样检测活动,抽样后按规定对检品进行化验室检验。
本次抽样检测样品为城区和各乡镇的大中型餐饮单位和肉食摊点的的生肉和熟肉制品,分别由城区所和基层所的执法人员负责本辖区的抽验工作。工作人员每抽检一种生肉和熟肉制品,首先填写《产品样品采样记录》,都会对样品的名称、编号、规格、数量、地点、包装情况及储存条件进行详细的登记,然后装入抽检袋中用封条封口,抽检人员和摊主共同在封条上签名。为了确保抽样品种的准确性,每一个品种抽验时都拍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