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5-29 16:29
为严防病死畜禽端上百姓餐桌,昨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 从严治理抛弃、贩卖、加工病死畜禽等行为,确保人民群众买到健康畜禽产品,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意见》中明确,从事畜禽饲养、屠宰、经营、运输的单位和个人是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第一责任人,负对病死畜禽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向当地畜牧 兽医部门报告畜禽死亡及处理情况的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抛弃、收购、贩卖、屠宰、加工病死畜禽。
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能力,科学测算辐射范围,依托养殖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