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
日期:2015-06-04 10:08
用农产品进入市场销售,确保我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严把市场准入关
  要让居民在市场上买到放心的食用农产品,必须把好市场准入关。为此,《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我市食用农产品的准入原则,在经营者方面,从事食用农产品经营的,应当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不需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经营者应当具备与其经营产品相应的人员资质、场地要求、设施设备、环境卫生、合理设备布局等基本条件;当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食品经营要求的,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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