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
日期:2015-06-04 10:08
视检查,巡查频次由县级监管部门决定,主要对经营资格、台账记录、产品质量、包装标识、贮存销售、市场开办者责任等内容进行检查。同时,我市还将建立定岗定责、责任到人的监管制度,行业协会自律制度和食用农产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机制。
  此外,本市还将加强食用农产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构建和完善乡速测、县定量、市监督的三级食用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依法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实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结果公示制度,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农贸市场、大型超市,每个交易日要将检验结果及时公布,使经营者和
8/15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1/17 0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