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6-04 17:05
近日,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上海市农委、商委、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共同发布《进一步加强本市生猪内脏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对生猪内脏纳入信息追溯系统及经营等作出规定。
《意见》规定,对已经出现的场外占道非法交易生猪内脏的,城管执法等部门要会同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坚决取缔和打击,对于非法交易较为集中和猖獗的区域,要加强区域协同整治,严防固守,确保整治效果。同时,生猪内脏要加入猪肉信息追溯系统。
生猪内脏包装不善须销毁。此次意见明确了生猪屠宰企业是畜禽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