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6-09 10:13
日前,江苏省宿迁市质监局会同宿迁市信用办联合发布实施《宿迁市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抽检不合格警诫和质量安全信用评价管理制度(试行)》。这是该市为加强诚信宿迁建设,督促食品生产企业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推进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信用评价管理,提高食品生产监管工作有效性,根据《食品安全法》《江苏省社会法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江苏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分类分级分等监管规定》,经反复酝酿而出台的将日常警诫和年终评价有机结合的一项具有较强可操作性的食品企业质量安全及信用评价管理制度,主要有两大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