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细化食品流通信用分类评定标准
日期:2015-06-11 09:25
  日前,武汉市食药监局出台《食品流通信用分类评定指标(试行)》,以9大评定标准划分A、B、C、D四类信用等级,并实行动态管理,按信用等级确定巡查频次。
  武汉市食品流通信用分类选择9项重点指标,细化评定标准,将食品经营主体按信用等级分为A、B、C、D四类,并实行动态管理。9项指标为:主体资格、亮证经营、各项制度落实情况、建立食品进销货、追溯机制、食品质量管理、散装食品标签标识、守法经营情况、消费者权益保护、落实情况、环境卫生情况。同时,严格评定标准,只有所有指标均为A或只有1个B,方可评定为A级经营户。
 
1/3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1/16 2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