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6-17 09:13
任中增加了四条共十四项规定,细化了对失职的地方政府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和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问责与处分、增设了地方政府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的情形。
四是强化风险防控,完善监测评估体系。制定实施统一监测计划,定期公布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对不合格产品及时采取市场控制措施。实施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分级分类监管,细化风险等级及风险危害。加强监测网络建设,提升监测评估能力。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强化了全程风险防控。增加了风险监测计划调整、监测行为规范等规定,明确了应当开展风险评估的情形,同时进一步固定了快速检测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