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6-23 16:41
前防范、快速处置,化解安全风险。
三是加强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做到事实没有查清的不放过,不合格产品的源头和流向没有查明的不放过,相关责任人没有依法处理的不放过,该移送司法机关没有移送的不放过,对有失职、渎职和违法行为的国家公职人员没有受到追究的不放过。
四是全方位加强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普及畜牧业标准化规范化生产知识和畜禽产品科学消费常识,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和方式宣传专项整治工作措施和成效,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震慑违法犯罪分子,营造安全生产、放心消费的良好社会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