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7-09 10:02
过上述调查认定,当事人不能提供供货商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经营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预包装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经营以假充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查明,当事人上述食品货值金额为321104元,无违法所得。当事人经营假冒牛展的货值金额为16225元。
案例二:销售超过保质期半年的食品被查获
2015年4月16日,根据举报,成都市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到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