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通报4起冷冻肉类查处典型案例
日期:2015-07-09 10:02
5年7月1日正式立案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条的规定,成都市食药监局拟对其作出罚款行政处罚(尚未结案)。
  案例四:市场开办者有责任对入场食品经营者定期检查
  2015年4月16日,成都市食药监局执法人员接举报,对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郫县安靖镇海霸王(成都)冷藏物流有限公司位于郫县安靖镇海霸王成都食品物流园区徐某冷冻食品经营部和C2冻库10号进行检查,现场发现市场内经营户徐盛华销售超过保质期的带头熟虾以及篡改生产日期和销售未标注生产日期的活冻南美白虾。
  通过对入库和出库记录的调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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