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7-10 10:34
的个人卫生进行了规范,但确实未提及或强调禁止食品加工人员在生产时抽烟。
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理事、江苏省卫生法学会副会长胡晓翔表示,虽然卫生部规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五项要求操作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其实包含了不得抽烟的意思,但不够直白,效力层级也比较低。
由此胡晓翔对新《食品安全法》提出了修改意见,建议第33条第一款第八项,增加禁止性规范不得在生产经营场所和过程里抽烟,并相应配置罚则。
对于这部食品安全法,胡晓翔还有一些建议修改的地方。
比如,建议在第6条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