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食药监局督查肉类食品安全
日期:2015-08-06 17:29
品拆封后未留存该箱食品的标签和合格证,不能和索证索票记录相吻合。检查人员当场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餐饮单位要继续加强索证索票制度的落实,对冰箱或冷库存放的肉类食品要和索证索票记录一一对照,同时保存相关票据。
  近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加大检查力度,并随时通报检查情况,进一步强化肉类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放心的肉类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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