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建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日期:2015-08-12 16:21
  为加强食用农产品进入销售市场的监督管理,国务院法制办官方网站日前发布通知,就《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意见稿中要求,市场开办者应当建立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对入网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进行实名登记,保证食用农产品交易可追溯。消费者通过第三方平台网购食用农产品致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在找不到销售者时,由第三方平台先行赔付。
  市场开办者应建入场销售者档案允许违规入市最高可罚3万元
  意见稿提出,市场开办者应当建立入场销售者档案,如实记录销售
1/12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8/16 1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