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建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日期:2015-08-12 16:21
不合格的,不准进入市场销售。
  违反前述规定的,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
  此外,鼓励和支持市场开办者采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入场销售者档案,采集、保存食用农产品相关信息,建立食用农产品安全追溯体系。
  批发市场须每天检测食用农产品未抽检情节严重责令停止营业
  根据意见稿,批发市场开办者应当配备检验设备和检验人员,或者委托具有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每天对进入批发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进行快速检测或抽样检验,并及时公布抽检结果。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应当要求销售者立即停止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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