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8-26 17:58
辽宁省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确保全市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以高风险肉类食用农产品为重点监管品种,以流通环节监管源头批发市场为重点,以落实市场主办方管理责任为监管的重要抓手,开展了流通环节肉类食用农产品追溯监管试点工作。
严格落实经营主体资格准入制度,强化肉类食用农产品经营者主体资格监管、审查和建档工作,确保经营主体资格合法。
推行肉类食用农产品经营信息公示制度,强化经营信息公开透明。在市场设立公示板,公示市场准入准出制度、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先行赔付制度、食用农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