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8-26 17:58
召回制度、经营者健康管理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和信息。
严格依法落实主体责任,实现肉类食用农产品销售过程可追溯。同时,加大对进入市场的肉类食用农产品的检查力度,确保销售肉类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可追溯。
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力度,不断完善肉类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机制。同时,加大对肉类食用农产品的质量抽检力度,定期分析肉类食用农产品质量变化状况,并及时公布肉类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
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流通环节肉类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规范化监管工作,进一步解决肉类等食用农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