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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市强化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
日期:
2015-09-29 14:26
品冒充合格食品;不使用有毒有害、非食用原辅材料和回收过期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五是加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企业自律机制,自觉抵制非法之利的诱惑。六是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积极配合各级监管部门,确保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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