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拟订屠宰条例 档口不公示检疫证明最高罚1万
日期:2015-10-29 16:39
金额难以确定的,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市民经常打交道的超市、肉菜市场等市场开办者,设立快速自检室,对进场交易的生猪产品进行不少于每周1次的抽检,并对抽检结果做好记录,至少保存两年。违者责令整改,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甚至吊销许可证。
  未核实外地猪肉在穗销售最高罚30万
  征求意见稿要求生猪屠宰主管部门编制本市生猪定点屠宰设置规划,已依法设立的生猪定点屠宰场不符合新的设置规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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