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本月起生猪屠宰费每头42元
日期:2015-11-11 16:58
从2015年11月1日起执行,试行期至2016年8月20日。试行期满前一个月,应向市发改局提出申请。原《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家禽定点屠宰收费管理的通知》(中发改价管〔2015〕423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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