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11-20 16:30
达州市政府近日发布《关于整顿和规范主城区活禽交易屠宰秩序的通知》规定,通川区东城、西城、朝阳办事处、莲花湖管委会、西外镇、北外镇等建成区范围内,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单位等各类经营场所禁止鸡、鸭、鹅、肉鸽及其它人工饲养可供食用活禽类的屠宰。
11月17日,由通川区农业局牵头组织区城治、工商质监、食药监、环保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组,先后来到黄龙寺、顺城街、好日子农超、朝阳农贸市场和金华巷、鹅市巷等活禽销售、屠宰门市和摊点,向经营业主下发了《通川区主城区活禽交易屠宰秩序整顿告知书》。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