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严打羊肉及制品违法违规
日期:2015-11-27 11:50

  流通环节,要求销售羊肉及其制品的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食品店等经营业,规范进货渠道,主动向上游屠宰主体、生产加工企业(业户)索要相关产品检验检疫证明,并在显著位置公示。严禁销售病死、未经检疫、来源不明以及掺假掺杂等不符合食品安全的羊肉及其制品。
  餐饮服务环节,监管人员将重点检查餐饮服务单位购入羊肉及其制品的检验报告和购物凭证。严禁采购和使用病死、标签不完整、来源不明或不合格的羊肉及其制品。火锅店、自助餐等餐饮服务单位要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羊肉产地或来源、品牌等信息;提供混合肉的,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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