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12-03 16:57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启动超市生鲜食品包装和标签标注管理制度的起草工作,形成了《超市生鲜食品包装和标签标注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
该规范要求对生鲜食品进行包装应当符合生鲜食品在运输、贮存、陈列和销售等过程中保障食品安全的需要,防止生鲜食品遭受机械损伤、腐败变质和二次污染。
超市经营者应在已经自设包装的生鲜食品的包装物上进行标签标注或者在包装物上加贴标签标识,标注的内容应包括:生鲜食品的名称、产地、生产日期,以及生产者或者供货者名称、地址、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