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3-18 16:12
条 出口备案畜禽屠宰厂电子监管视频监控采用三级监控体系,国家质检总局主管全国出口备案畜禽屠宰厂视频监控,负责拟订全国建设方案,并对各视频监控点进行不定期远程视频监督检查;各直属局负责对所辖区域的视频监控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并负责视频监控有关工作的协调;各分支机构负责本辖区内视频监控系统的日常监控的具体操作和维护工作。
第二章 设置要求
第五条 开展视频监控出口备案畜禽屠宰厂的所有人或经营人应当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提出书面申请,检验检疫部门进行审核后,对符合要求的进行现场勘测、科学论证,按照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