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09-20 09:12
Ⅰ号在成都、重庆两地主城区猪肉产品的独家开发权;
(2)甲方未按协议要求按期、按量向乙方提供相应种猪,乙方有权调整或终止合作协议。
(3)甲乙双方合作期间,乙方可以进行川黑Ⅰ号及其加工产品的商业宣传和推广。
四、协议书对公司的影响
川黑Ⅰ号是甲方通过十余年的系统选育,有望在近期育成具有四川特色和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质风味猪配套系。本协议的签订将加速该配套系在 公司的示范推广和优质猪肉产业化开发,有利于公司推进优质生猪养殖和 开发具有特色口味系列产品,对公司主营业务产生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