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6-29 16:40
采集、索证索票、市场准入等追溯管理基本制度,促进和规范生产经营主体实施追溯行为。
(五)搭建信息化追溯平台。建立高度开放、覆盖全国、共享共用、通查通识的国家平台,赋予监管机构、检测机构、执法机构和生产经营主体使用权限,采集主体管理、产品流向、监管检测和公众评价投诉等相关信息,逐步实现农产品可追溯管理。各行业、各地区已建追溯平台的,要充分发挥已有的功能和作用,探索建立数据交换与信息共享机制,加快实现与国家追溯平台的有效对接和融合,将追溯管理进一步延伸至企业内部和田间地头。鼓励有条件的规模化农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