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7-22 17:3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 兽医(农牧、农业)局(厅、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局,黑龙江农垦总局,广东农垦总局,各有关种畜禽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各有关受检单位:
为加强我国种畜禽质量监管,提高种畜禽质量安全水平,促进畜牧业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的相关规定,我部将组织开展2016年种畜禽质量安全监督检验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种畜禽质量安全监督检验工作,完成600头种猪、12个肉鸡品种商品代的生产性能测定,1020头种猪和750头种牛的精液质量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