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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开展2016年种畜禽质量安全监督检验工作
日期:
2016-07-22 17:33
种畜禽(精液)要立即停止销售和使用。
(五)各检测任务承担单位负责检测样品的抽样、质量检测、出具检测报告和反馈检测结果等工作。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开展检测工作,按时完成检测任务,及时将检测报告报送农业部畜牧业司和全国畜牧总站,并于2016年11月底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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