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工作的意见
日期:2016-08-11 18:04
验检疫合格的肉品流通不受限制。对小型定点屠宰场点的肉品明确限制在本乡镇及小型屠宰点所在地相邻行政村销售。食品药品监督、市场监督管理(工商)、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规范市场流通环节的监管,严禁小型屠宰点的肉品超范围销售,严厉打击经营私宰肉、注水肉和欺行霸市、扰乱合格肉品跨区域流通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合格定点屠宰厂(场)肉品正常流通的良好秩序。
  (五)严打私屠滥宰。由于利益驱动,我省私屠滥宰现象仍时有发生,在偏僻农村、城乡结合部、主要交通道路周边等设立私宰窝点,一定程度上甚至形成地下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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