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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加强生猪屠宰管理
日期:
2016-08-29 17:35
场准入,严禁非定点屠宰厂(场)的生猪产品进入市场销售,坚决杜绝饭店、食堂、加工企业等单位使用非定点屠宰的生猪产品。完善案件移送、查办联动机制,对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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