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制定实施《东莞市生猪屠宰企业监督检查规范》
日期:2016-10-11 16:49
次全面监督检查。
  各镇街农业部门每季度对辖区生猪屠宰企业进行一次日常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送市农业局。在动物疫情排查、公共卫生 和食品安全事件处置、受市农业局指派或者存在生猪产品质量安全隐患等特定条件下,各镇街农业部门将增加对生猪屠宰企业监督检查的频次。
  市农业局、各镇街农业部门将分别建立生猪屠宰企业监督检查档案管理制度。实行一企业一档案,全面记录监督检查、问题整改落实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痕迹化管理,并分年归档。检查结果向全市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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