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11-15 16:50
猪屠宰管理条例》第六条、第八条之规定和《涟源市乡镇生猪定点屠宰场(点)设置规划》(涟政办函〔2012〕59号)的设置原则,审核已实行定点屠宰的龙塘镇、桥头河镇、杨市镇、斗笠山镇。
(二)严格落实一点一证一牌制度,审核合格后颁发畜禽定点屠宰证书和畜禽定点屠宰标志牌。
(三)通过严格审核,对不符合设置规划要求、经整改仍不达标或有严重违法行为的畜禽屠宰场(点),及时报请市人民政府取消其畜禽定点屠宰资格,确保我市所有畜禽定点屠宰企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设置条件及标准。
三、审核结果
此次审核发证工作由市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