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肉品管理条例(修订草案)
日期:2016-11-16 17:13
件:
  (一)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水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水源条件;
  (二)有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待宰间、屠宰间、急宰间以及屠宰设备和运载工具;
  (三)有依法取得健康证明的屠宰技术人员;
  (四)有经考核合格的肉品品质检验人员;
  (五)有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检验设备、消毒设施以及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污染防治设施;
  (六)有病害畜禽以及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设施;
  (七)依法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畜禽定点屠宰点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待宰间、屠宰间、急宰间以及屠宰工具;
  (二)有依法取得健康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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