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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开展跨省调运畜禽电子出证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16-11-16 17:24
疫证明或在中央数据库中无法查询到信息的检疫证明,一律按照未附检疫证明进行处理、处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切实完善省级数据库建设,强化运行维护,确保数据传输及时准确。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强中央平台数据库管理,做好数据交互、查询以及统计分析等相关工作,确保中央平台全天候正常运转。各地在实施过程中如有新的问题和建议,请向农业部兽医局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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