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11-21 17:16
发改产业〔2016〕1055号
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为做好制造业稳预期、稳信心、稳投资、稳增长工作,促进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加快制造强国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实施制造业升级改造重大工程包。经国务院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考虑
制造业是国民经济的主体,是科技创新的主战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制造业持续快速发展,有力地推动了工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