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环节常见的违法行为汇总
日期:2016-12-14 09:47
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没收所得、产品、物品;货值不足1万,罚10-15万;1万以上,罚15-30倍。情节严重的,吊证,治安拘留5-15日。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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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没收所得、产品、物品;货值不足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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